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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2014-07-02 15:14:44 来源: 本站

1955315日,大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成立。19561122日,大理白族自治州成立,大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亦于同年1220日更名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大理中院下辖大理市、漾濞县、祥云县、宾川县、弥渡县、南涧县、巍山县、永平县、云龙县、洱源县、剑川县、鹤庆县等12个基层法院和30个派出人民法庭。全州法院现有编制856人,实有干警796人,其中,大理中院现有编制  137人,实有干警132人。

为适应法院发展和审判工作的需要,200310月,大理中院在大理市北区新址动工新建新的综合审判大楼,20051018日,大理中院全院搬迁至新址办公。20097月,在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下,大理州两级法院被最高法院列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援建试点法院,大理中院紧紧抓住这一契机,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信息化工作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实现了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多个第一。随着办公条件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大理中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快速发展,掀开了大理中院发展的新篇章。

2008年以来,大理中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服从、主动服务州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着力保障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党的十八大以来,大理中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面推进“两个中心”、“三大平台”建设,狠抓执法办案、落实司法为民、稳推司法改革、强化审判管理、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美丽幸福新大理和平安大理、法治大理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