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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把脉问诊“执行难”

2018-07-30 09:47:02 来源: 本站原创

 

7月25日,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专题询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和段琪表示,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此次专题询问,旨在通过加大人大监督力度,支持人民法院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专题询问在听取并审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报告的基础上,以现场问答形式开展,梁志敏、周云、王长勇、丁艳波、李洪云、刘一平等12名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围绕云南法院攻坚执行难推进情况、执行难难在何处、“执行不能”案件如何处理、惩戒“老赖”有哪些措施、共同治理执行难联动机制还存在哪些困难、法院推行执行工作公开透明有哪些作为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询问。

云南高院部分班子成员以及执行局等相关部门人员到会应询,对所提问题一一作答。委员们对法院回答均表示满意。

和段琪表示,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已进入最关键时期,询问反映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切,体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责任担当;回答展示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进展和举措,体现了人民法院勇于担当、迎难而上的精神风貌。专题询问是手段,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才是最终目的,希望云南三级法院以此次人大专题询问为契机,认真办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切实兑现在专题询问中作出的承诺,如期打赢这场攻坚战。

云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雪松表示,感谢人大对法院执行工作持续的关注和支持,法院将以此次主题询问为鞭策,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真诚听取代表的批评和意见建议,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支持,推进当前已经发起的“云岭总攻”执行行动,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这场硬仗。

这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首次开展专题询问,12名委员瞄准问题踊跃发问,省高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实事求是诚恳作答。问答之间,大家共同为执行工作“把脉开方”。

多种原因交织造成“执行难”

我省发起“云岭总攻”行动

“执行难”问题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影响司法公信和法治尊严。询问一开始,梁志敏委员首先发问:“解决执行难到底难在哪?”

“执行难问题的产生,是各种问题和矛盾叠加、交织的结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雪松分析,从法院自身来看,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部分执行人员素质不高,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的现象依然存在,执行工作强制性不足等都造成了执行困难。他举例,像昆明的一些中心城区法院,执行人员年办案任务超过300件,不堪重负。

从外部来看,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健全、协助执行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能力低等都给执行工作产生了巨大阻力。

“尽管面临诸多困难,法院还是聚合人财物,打出‘组合拳’,组织开展系列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李雪松介绍,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6万余件,执结21.5万余件,执行到位资金285.6亿余元。

“在接下来的半年时间全省法院如何发力?”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杨寿喜表示,从7月20日开始,全省法院发起了“云岭总攻”执行专项行动,用三个月时间,集中执结一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办结一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终本”案件,化解一批执行信访案件,打击制裁一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老赖”,甄别移送一批执行转破产案件,办理一批有社会影响的涉民生、涉金融、涉特殊主体、涉军停偿案件,促进云南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

完善司法救助彰显法律温度

在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被执行人财产客观上无法处置,穷尽一切手段仍然不能执行的,称为“执行不能”案件。该类案件因其特殊性备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

张绍雄委员提问:“‘执行不能案件怎么处理?

省高院执行局监督处处长邓玲回答,对于“执行不能”的案件,人民法院首先要按照执行案件程序查找可供执行财产,当穷尽一切手段,案件仍无法得到执行时,这个案件将以终结执行或者终结本次执行结案。“终结本次执行之后是否就意味着申请执行人拿不到应得的财产了呢?”面对大家的疑惑,邓玲解释,执行不能的案件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后的5年内,人民法院每隔半年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于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将主动恢复执行。如果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随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一大批案件“执行不能”,那么当事人的权益如何保障?李华松委员结合调研实际,直指民生类“执行不能”案件中司法救助资金不足,弱势群体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

面对质疑,省高院赔偿办主任赵光喜直言,国家司法救助经费保障不足,法院捉襟见肘。2017年平均每个法院可以适用的司法救助资金仅为15万元左右。他建议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因执行不能而陷入生产生活困难群众的低保、医保等,推动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序协调。

惩戒失信动真格

“老赖”寸步难行

执行难的一大“难”,就是当事人规避执行。“当下,‘欠钱的是大爷、催债的成孙子’现象时常可见,诚信缺失让‘老赖’问题突出。法院在打击‘老赖’、强化信用惩戒方面有何新招?效果如何?”丁艳波委员提问。

对此,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涛提供了一组数据: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全省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信用惩戒121696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73478人次,司法拘留4993人;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76件318人,已判处“拒执罪”147件163人。

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出境、通过媒体曝光黑名单……近期以来,我省法院对“老赖”的惩戒力度正不断加大。王涛介绍,两年多来,全省法院持续开展了“迅雷行动”“百日攻坚”“春风行动”等11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一批恶意讨债、规避执行的“老赖”,目前全省已有约10%的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而主动履行义务。“听了回答,我看到了信心和决心。相信通过一系列重拳出击,将提高对‘老赖’的威慑力,使其像过街的老鼠一样寸步难行。”徐杉委员说。

进一步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诚信体系建设需要多方联动,合力推进。如何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更好发挥多方联动机制作用成为王长勇委员关心的问题。

“目前,通过网络专线、电子政务平台等媒介,法院与政府及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已建立了网络执行联合平台,实现了网络信息共享查询和信息反馈。”省高院执行局局长刘宗根介绍,去年以来,我省出台相关文件,成立了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基本解决执行难综合治理大格局正逐步形成。下一步将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优化联动流程,整合资源、综合施策,努力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推进公开透明

让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调研中发现,有些案件老百姓申请执行后,有的石沉大海,案件进展不得而知,甚至案件终本结案了当事人还不知情。针对这些现象,刘一平委员就法院如何促进执行公开透明提问。

行局综合处处长张广川对此坦诚回答,长期以来,法院系统在执行公开方面还存在当事人知情不够、财产处置不明、执行宣传不足等问题。当前,全省各级法院正推动网络信息技术与执行工作融合,进一步促进执行工作公开透明。

张广川举例介绍,近年来我省法院大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不仅解决了传统拍卖易“暗箱操作”的问题,还节约了大量人力、资金成本。2017年3月以来,我省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已拍卖完成10956件,成交2564件,成交额38.57亿元,平均溢价率33.15%。如昆明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曾有535人共同竞拍一部手机,成为报名竞拍人数最多的拍卖;经过730次竞价,延时456次拍卖的昆明金玉恒水力发电有限公司39%的股权,成为竞价最激烈的拍次……

下一步,各级法院还将通过网络直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当事人陪同执行等方式,让社会更直观地了解执行工作,让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另外,针对李洪云委员提出的如何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和规范执行工作问题,王涛表示,全省各级法院将不断加强执行队伍业务提升和廉政教育,同时完善执行工作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大执行信息公开力度,维护司法公正与司法公信。

 

 

(图/赵 赢 文/尹瑞峰 瞿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