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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局有担当 依法履职有作为

2019-01-30 21:36:01 来源: 本站

 

云南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云岭总攻”誓师大会现场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向特约监督员发聘书

 

人民法院举行开放日活动

 

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边远山区开庭

 

云南高院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刚刚过去的2018 年,对全省法院来说,是持续发展、稳步提升、成绩喜人的一年,也是不平凡的一年。全省法院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解执行攻难、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护航“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领域亮点纷呈、成效明显。全省法院全年共受理案件670250件,审(执)结606417件,结案率90.48%。

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维护社会稳定

关键词:扫黑除恶

数说成效:2018年全省各级法院切实贯彻依法严惩方针,立足审判职能,集中审理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严厉惩处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势头。2018年1至12月,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案件13件152人,涉恶案件134件1118人,审结涉黑案件5件,涉恶案件57件,判决人数566人,判处重刑人数147人。

聚焦:在过去的一年里,省高院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实行审理案件与深挖“保护伞”线索双重责任制,重点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横行乡里、欺行霸市等11类犯罪,突出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严”“快”“准”三个效果,对25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刘顺荣、李文真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

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财产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抢夺、盗窃等犯罪案件13546件。坚持惩治受贿与行贿犯罪并重,对腐败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976件,审结行贿犯罪案件154件,杜敏、罗敏、梁正军等一批腐败犯罪分子依法受到严厉惩治。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省高院首次发布《禁毒工作白皮书》,展示近三年全省法院惩治毒品犯罪成效。

护航“三大攻坚战”

服务经济发展

关键词:三大攻坚战

数说成效:2018年,云南省高院采取针对性、多样性举措,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9161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4511件;判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3件95人;依法审结环境资源案件5689件。

聚焦:2018年,全省法院自觉将审判工作融入全省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优化营商环境。云南省高院出台服务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18条意见,助力精准脱贫,判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侵吞国家扶贫资金的虎鑫等受到惩处。

发布民营经济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亮明全省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鲜明态度;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法律功能,审结企业破产清算案件69件,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判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3件95人。

服务建设云南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助力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依法审结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和垃圾处置、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环境资源案件5689件。判处的全国首例导游强迫交易案入评“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践行司法为民

保障人民美好生活

关键词:司法为民

数说成效:2018年,云南省各级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增强了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在过去的一年,云南省各级法院依法对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3748件2463.22万元,对3866名困难当事人实施国家司法救助3244.87万元。

聚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2018年,云南各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办好。依法打击民生领域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44件,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0件,保障群众健康权、财产权。妥善化解涉民生纠纷,审结涉及劳动就业、教育培训、医疗卫生、住房保障、交通事故等案件21501件。

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依法处置校园欺凌,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采取零容忍态度,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陈玉章、潘永贵被判处死刑。全面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通过弱化对抗、强化调解、关爱弱势、关注情感等措施,注重家事纠纷实质化解和长远和谐,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59858件。妥善处理“民告官”案件,审结一审行政案件3864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72.88%。依法对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保证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对困难当事人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帮助解决因

涉诉纠纷产生的生活困难,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以方便群众诉讼为着眼点,加快推进智能送达平台、在线调解和司法确认平台建设,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提效,着力解决群众“问累、诉累、跑累”。大力推行巡回办案和以案释法,深入社区乡村、田间地头,及时化解矛盾,就地宣传法治,让司法走进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全省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率达67.24%,调撤率达68.35%。

发起“云岭总攻”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关键词:破解执行难

数说成效:2018年,云南省高院始终坚持“基本解决执行难”不放松,全年全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94188件,执结171016件,执行到位金额377.75亿元,“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重大成效。

聚焦:破解执行难问题是在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重塑法律权威、再造社会共识以及凝聚社会人心的重要手段,如何使“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云南省各级法院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形成攻城拔寨决战态势。

2018年是最高法院确立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后一年。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四个基本”总体目标,压实攻坚责任,强化攻坚督导,聚力攻坚克难,发起“云岭总攻”执行行动,“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不断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逐步健全。全省法院协同发力,动真碰硬,打出组合拳,对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穷尽执行措施并经过严格审查认定后,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纳入“终本案件库”管理,每半年由网络查控系统自动查询一次,一经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

立即恢复执行。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执行不能”典型案例等形式,做好厘清“执行不能”与“执行难”宣传,引导群众增强风险意识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更加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此外,通过网络司法拍卖被执行人财产9676件,成交4067件,成交额68.83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2.42亿元。

推进司法改革

狠抓司法责任制落地

关键词:深化改革

数说成效:以深化司法公开为例,2018年全省法院裁判文书上网443022份,公开审判流程信息1540932条、执行重要节点信息343624条,庭审网络直播96884件,累计点击观看98573227人次,庭审网络直播数居全国第4位,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

聚焦: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在哪里,司法改革就从哪里切入。在过去的一年里,云南省高院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公正高效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注重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科学设定各类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分类别差异化绩效考核办法,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稳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出台改革实施意见,参与云南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开展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运用试点,完成中央政法委交办的毒品案件证据标准指引制定工作。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保险纠纷诉调对接等试点,全省法院引入645个特邀调解组织8281名特邀调解员,通过委派委托成功调解14113件,办理司法确认案件7625件。推进审判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变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在审判领域的深度应用。

抓牢党建引领

打造云岭法院铁军

关键词:严管队伍

数说成效:2018年,全省法院共有65个集体、142名个人受到中央、最高法院和省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聚焦:队伍建设是法院灵魂锻塑的基础课,也是法院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在过去的一年里,云南省高院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

廉洁的法院队伍。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认真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引导广大干警坚定宪法信仰,增强宪法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巩固年”工作,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全省法院基层党建工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多措并举提高干警司法能力。

连续四年组织双语法官培训,192名法官经考核评定为民汉双语法官。着眼于培养专家型人才,首次开展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评定。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官渡区法院、沾益区法院、昌宁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纪文阜等3名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冯晓丽等6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共有65个集体、142名个人受到中央、最高法院和省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自觉接受监督

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关键词:接受监督

数说成效:实地走访住滇85名全国人大代表、39名全国政协委员,当面听取意见建议。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监督执行活动2229人次。

聚焦:在过去的一年里,云南省高院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用心做细做实监督联络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首次接受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组织132名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5批到省高院、部分州市两级法院视察工作,接受最高法院组织的来自民营经济领域19名全国人大代表的视察。实地走访住滇85名全国人大代表、39名全国政协委员,当面听取意见建议。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监督执行活动2229人次。省高院汇总、办理2018年省“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审议、讨论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77条,办理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11件,答复率、办结率为100%。云南法院监督联络工作受到最高法院肯定,并在全国法院推广。

依法接受诉讼监督,认真办理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专门听取媒体记者和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主动通报法院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创设特约监督员制度,首次聘用特约监督员40名。

               供稿:云南法制报 记者吕金平 刘 娜

                                       通讯员杨 帆

                                / 董亚昆 图/杨 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