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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3 10:09:02 来源: 本站原创
13:30分,庭审在该村的党员活动室内正式进行,从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证人的身份核对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再到调解,整个过程庄严而又激烈,各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诉求和意见在庭审的各个阶段得到充分的表达。由于两个村民小组在所争议的林地权归属问题上互不相让,最终法庭调解失败,需法院作出判决。
16:05分,庭审结束,双方当事人在核对笔录的间隙,与合议庭法官进行交流,被上诉人一方的当事人对法官说:“法官你们从220公里外的保山来到我们这深山老林开庭,为我们省下了去中院开庭的费用,真的谢谢法官啦!”上诉人一方在核对完笔录后也感激地说:“从保山到我们村委会,开车也要4个多小时,而且这几天大雨不断,山路崎岖,法官能来开庭说明法院重视我们的案件”。
16:36分,法官们即将返程,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车辆缓慢前行,随合议庭一道同行的民一庭庭长谢玲感慨地说:“虽然我们辛苦一些,但能为当事人减轻诉累,我们的法官没有怨言”!
(作者单位: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