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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7 10:54:22 来源: 本站原创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强化小额诉讼工作的宣传和开展,结合最高法院“阳光司法”活动的要求, 2014年9月15日 ,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诉讼“阳光司法”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王某等人诉被告李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8案。大理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司法局相关领导以及人民陪审员等1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今年年初,原告王某、李某香等受聘到被告李某经营的蛋糕烘焙店上班。7月底,蛋糕烘焙店停业,被告共计拖欠了王某等8人的6万多元工资未付。为此,王某等8人将被告告上了法庭。该8件案件经大理市法院立案庭审查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条件后被移交于速裁速办中心进行审理。15日上午,8件案件全部审理完毕,平均每个案件庭审时间仅为16分钟,除1件案件还需要核对工资数额外,其余7件案件全部调解结案。在场旁听的代表、委员均对小额诉讼的快捷方便表示了赞扬和肯定。
大理市法院自2009年建立了速裁速办机制,成立速裁速办中心以来,积极推进小额速裁试点工作。2013年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小额诉讼制度,在此基础上,大理市法院修订了大理市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规则(试行)》,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金钱给付之诉,标的额低于云南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的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人身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以及劳动争议纠纷等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诉讼标的额在规定标准以上、五万元以下的案件,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其他条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也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小额诉讼案件实行简化审理程序、灵活开庭时间地点、压缩审理期限,实行一审终审,高效、便捷地解决纠纷。
今年以来,大理市法院共审结小额诉讼案件120余件,全部调解、撤诉结案,调撤率为100%,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3.9天,充分体现了小额诉“快收、快审、快结”的特点,有效地实现了案件的繁简分流,更合理地配置了司法资源,更快捷、更及时、更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了社会整体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