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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2 10:00:34 来源: 本站原创
一件涉及947名中老年被害人的集资诈骗案,罪犯祁某服刑满两年后提出减刑申请。过去这么多受害人想旁听庭审是不可能,如今随着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的延展,随着监狱科技法庭的建成,使这一切成为了现实。当事人通过网络直播、点播,可以随时了解情况法院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情况。12月21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云南法院延展信息化办案平台,借助监狱科技法庭建设,实现办案质效双赢的情况。截至2017年11月,云南全省法院通过信息化办案平台已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0091件,在全省建成监狱科技法庭29个。
2017年3月云南法院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上线,与刑罚执行机关互联互通,实现了“四个全面”和“四个全覆盖”,即全面互联互通、全面网上办案、全面依法公开、全面智能支持,信息化平台全面覆盖减刑假释案件、案件数据、办案人员、职能部门,卷宗材料网上报请、案件全程网上办理、法律文书网上传输,全面留痕、全程监督,实现远程视频提讯及开庭,全方位提高案件审判质效。
云南高院副院长滕鹏楚介绍,信息化办案平台的延展,使云南法院每年办理的6万余件此类案件“全程可见、可查、可控,提高了效率,提高了质量,提高了案件流转速度,促进了审判管理的规范化。”
在延伸信息化办案平台同时,云南高院大力推进监狱科技法庭建设,目前已建成29个科技法庭,实现了远程提讯、远程视频开庭,法官、检察官、狱警、罪犯在不同地域空间可以视频提问、举证、质证,节约了外出办案的时间和成本。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点播,案件审理全程公开,既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确保案件“阳光审判”,还加强普法宣传与法制教育。
(资料照片)
(资料图片:陈某某积极改造并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假释案例)
在今天的发布会上,云南高院公布了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罪犯扎拖波因犯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罪不予减刑;服刑人员陈某某积极改造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为便于其照顾未成年的脑瘫病儿,法院对其作出予以假释等五起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法院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施以及司法的人文关怀。云南高院审监一庭白志刚庭长现场回应了媒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