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19-11-22 11:29:31 来源: 本站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云民辖402号
南宁市皇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南宁市皇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及原审被告云南余荟鑫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许佳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现已审理完毕。因多次向你(公司)邮寄民事裁定书均被退回,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