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19-11-26 17:31:12 来源: 本站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云民辖终404号
吴亢:
本院受理上诉人吴亢与被上诉人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山支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福海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现已审理完毕。因你联系方式、送达地址不详,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