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19-12-13 16:20:38 来源: 本站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云民终1261号
周权:
本院受理上诉人高芳与云南吉星混泥土有限公司、昆明恒誉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杨稳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因你提供地址不详无法联系邮件被退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