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20-01-06 11:23:08 来源: 本站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云民辖108号
文山天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陆伟与文山万米道网络有限公司、文山天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息壤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裁定完毕因你提供地址不详无法联系邮件被退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本案由云南省文山市人民法院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