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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民终144号-临沧新源典当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杨登华-送达公告

2020-03-24 09:21:45 来源: 本站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云民终144

临沧新源典当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杨登华:

本院受理上诉人董有军与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因你提供地址不详无法联系邮件被退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本案按上诉人董有军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