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20-04-07 16:00:34 来源: 本站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云民终144号
董有军及其代理人:
本院受理你与张建勇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因你提供地址不详,无法联系,裁定书邮件被退回,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撤回上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