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20-06-04 09:39:36 来源: 本站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云民终581号
瑞丽市融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董娜与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丽支行、原审被告瑞丽市融腾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瑞丽市融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曾莉青、陈志杨、杨金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因你联系方式、送达地址不详,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本案按上诉人董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