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20-08-06 09:41:14 来源: 本站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云行终476号
中国云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
本院受理你公司与被上诉人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行政管理一案,因无法与你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受理上诉案件通知书》《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行政案件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