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20-09-10 15:07:30 来源: 本站
云 南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昆明市五华区镜霸眼镜店:
本院受理上诉人金如兴与被上诉人昆明市五华区镜霸眼镜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昆明市五华区镜霸眼镜店公告送达(2020)云民终8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金如兴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二0二0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