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21-01-15 17:00:47 来源: 本站
云 南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0)云民申1830号
林朝丰、徐开谋: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翁旦生、叶宝兵与被申请人林朝丰(原云南常荣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徐开谋(原云南常荣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一审被告潘义煌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审查结果为:驳回翁旦生、叶宝兵的再审申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云民申1830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