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21-06-09 15:30:38 来源: 本站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云民申860号
玉溪市江川区锦裕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再申请人吉安市建业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玉溪建川混凝土有限公司、张能、玉溪市江川区锦裕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立案审理。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