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21-07-29 15:59:36 来源: 本站
云 南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云民终378号
颜敏:
本院受理上诉人杨锐林因与被上诉人颜敏、王恩荣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云民终3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200元,由杨锐林负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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