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21-08-31 11:38:03 来源: 本站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昆明雨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云南云润商贸有限公司、郭荣、王彦蓉、李浩、李晴宇:
袁青、邢丽娟因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甘晓东、杨学锋、魏奕昕、冉孟云、施和蔼、及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云01民初389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依法受理。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特此公告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