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21-09-16 11:30:01 来源: 本站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云南蓝航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上诉人云南公泰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云南蓝航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昆明铣床厂有限公司、云南三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云01民初187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已依法审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云民终11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本案按上诉人云南公泰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