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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坤、吴永权、吴文君—公告送达

2021-09-27 16:55:42 来源: 本站

 云 南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2021)云民终1178

 

吴永坤、吴永权、吴文君

本院受理上诉人富源县德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富源县中安镇清溪社区白坟山居民小组、宋小二、李雄英、吴娟、吴恒、吴杰、吴润晶、吴永坤、吴永权、吴文君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法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20219月27

 

 

联系人: 普健梅  0871-64095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