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21-09-29 11:12:27 来源: 本站
公 告
昆明雨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云南云润商贸有限公司、郭荣、王彦蓉、李浩、李晴宇:
袁青、邢丽娟因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甘晓东、杨学锋、魏奕昕、冉孟云、施和蔼、及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云01民初389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受理后。于2021年9月14日作出(2021)云民申2093号民事裁定:指令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