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21-10-12 11:04:21 来源: 本站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告
黄志平: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华宁盘溪李志杨分果厂与被申请人黄志平、胡陆青、一审第三人马迪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云04民终199号民事判决,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民申8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驳回华宁盘溪李志杨分果厂的再审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