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21-10-20 14:24:54 来源: 本站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云民申844号
傅光云:
我院受理楚雄市鹿城镇渝鑫建筑设备租赁站与傅光云、云南汇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楚雄市鹿城镇渝鑫建筑设备租赁站的再审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