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21-11-30 09:39:40 来源: 本站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曾莉青、陈志杨:
上诉人林栋、林寿照因与被上诉人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丽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云31民初7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已依法审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云民终17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按上诉人林栋、林寿照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二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29日